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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

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

粤财预〔2014〕153号
2014-05-28

索引号: 006939991/2014-00009

分类:

发布机构: 广东省财政厅

成文日期: 2014-05-28

名称: 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

文号: 粤财预〔2014〕153号

发布日期: 2014-05-28

主题词:

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(委),顺德区财税局,财政省直管县(市)财政局:

现 将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》(财预〔 2014 〕 85 号)转发给你们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一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,加快财政支出进度,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,是财政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,直接关系到财政职能的实现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,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各地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切实把预算执行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“一把手”亲自抓,建立局领导、科(处)长到经办人的层级责任体系,增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上半年我省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快于去年同期,下半年预算执行与序时进度相适应。

二、建立健全支出台账制度。各地应以序时进度为标杆,制定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计划,建立健全台账支出制度。全面反映公共财政、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在内的全部政府预算体系资金,逐一记录和计划各项资金支出额度、进度、余额、时限以及未能支出的理由等。按照台账梳理情况,抓紧拨付或列支大额支出、权责发生制挂账资金、结余结转支出、预拨款转列支出等。

三、抓好大额支出拨付工作。各地应加强交通、水利、基建、十件民生实事、扶持发展资金和民生支出等重点和大额项目支出的拨付工作,要将重点支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经办人,加强与资金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,及时审定项目和分配资金。对具备拨付条件的,要抓紧予以拨付;对暂不具备拨付条件的,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,努力创造条件尽早拨付。

四、依法依规拨付财政资金。各地应优化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流程,提高拨付工作效率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建立在确保资金安全、规范、高效使用的基础上,不能因为盲目追求进度而减少规定流程,放松审核条件,更不可为快而快,要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。在保持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的同时,坚决防止超预算、超进度拨款和违规“以拨作支”等行为。

五、加强预算执行问责机制。各地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定期提醒机制,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,剖析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主要原因,定期提醒和督促各有关部门抓好预算支出工作。同时,建立预算支出责任考核制度,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,强化问责力度。对预算执行进度不力、排名靠后的地区,省财政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县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,责成市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书面说明,并实行支出进度情况与省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机制。

广东省财政厅

2014 年 5 月 2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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